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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泉州市拆除案例——拆迁必须有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19-01-29 17:47 阅读:关键词:冠领律师事务所

  城市化的进程必然伴随着拆迁事业如火如荼的开展,但是地方上房屋征收不规范,让被征收人无比困扰。

  福建泉州丰泽区蔡某在该区拥有两处合法房屋,去年政府下发征收文件,他房子所在的地方要以棚户区改造的名义被征收。

  2018年1月16号,突然来了200多号人,拆迁了他的房屋,但是他并没有和对方签订征收补偿协议。200多号人,他平时安静的小区,人声沸鼎,顷刻间,两处房屋销声匿迹,只有一堆瓦砾。

  原告蔡某认为,该房屋系其合法所有,该拆除行为系被告城东街道办和丰泽区执法局所为,二被告行为违法2018年。原告不服该违法行为,遂于2018年3月1日在赵间东律师的协助下,起诉至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该案经两次开庭审理后,人民法院作出如下认定及判决:相关证据证明,原告对涉案房屋拥有合法权益,该房屋确实系二被告共同拆除,且二被告在拆除过程中并未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的相关规定,程序上严重违法,应当确认其对原告房屋实施的拆除行为违法。

  我们律所没有辜负他对我们的信任,赵间东律师在当地法院有明显偏向性的情况下,连开两次庭,据理力争,力挽狂澜,终于迎来了胜诉。

  每一份胜诉判决背后都有当事人的辛酸和无奈,也有律师的汗水与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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