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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代理四川自贡确认强拆违法案胜诉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1-03-06 11:54 阅读:关键词:冠领律师事务所

  我所周旭亮律师代理四川自贡确认强拆违法案,经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审理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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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住四川自贡的王兵(化名)有一套房屋。前不久,该房屋被自贡某行政部门认定为违法建筑,并被强制拆除。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王兵选择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周旭亮律师代理此案,将自贡某行政部门告上法庭。近日,该案迎来胜诉判决,法院依法确认被告作出的第220号《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违法。

  庭审中,被告辩称,其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不违法。原告违法修建的第三层建筑物在规划区内,属被告的管理范围,并且原告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被告作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适用法律正确。被告8月19日立案、调查、勘验,作出相应记录,9月4日作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并依法送达,程序不违法。

针对被告的抗辩,冠领律师提出代理意见:

  第一,被告不具备作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的法定职权和实体要件。被告滥用职权,行政机关在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决定前,应遵循正当程序原则,必须考虑直接受到决定实际影响的利害关系人的正当权益。

  第二,被告作出的行政行为程序违法。被告违反法定程序强制拆除了原告的房屋,未对原告尽到告知义务,未进行询问调查,未保障原告的程序性权利,调查取证不充分,程序违法。原告诉讼请求于法有据,因此,请求法院确认被告作出的第220号《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违法并予以撤销。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后,支持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判决如下∶确认被告作出的第220号《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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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刘力珮
类型:A 类稿
编辑:宗文纲
审稿:董主编
法务:杨玲玉

 


标签: 强拆违法 四川强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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