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孟君律师、李婧辉律师,代理山东济南确认强拆行为违法案,经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审理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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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先生是山东济南某村村民,在村里有一处房屋,以前曾办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2017年5月,当地启动旧村改造项目建设,这套房屋所在土地被划入征收范围。但赵先生认为补偿标准不合理,未与相关部门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2020年6月,当地街道办将该房屋强制拆除。为讨回公道,赵先生决定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提起诉讼。近日,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作出判决:确认被告街道办针对原告房屋的强拆行为违法。
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街道办向法院提交了通知书、《土地征收启动公告》、《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政府征地公告、村民代表会议签到表及会议记录等证据,并在法庭上抗辩称:案涉房屋位于小学教育用地范围内,被告为维护公共利益,在项目规划、立项、征地公告办结,并向原告先后送达要求其办理拆迁补偿相关事宜、腾空房屋的《通知》和《房屋拆迁通知书》后,对房屋实施拆除,拆除行为不应被认定违法。
针对被告提交的证据,冠领律师指出:
第一,原告房屋具有合法手续,所涉土地已经纳入征收范围,应当按照征收程序依法进行收回土地、补偿安置以及地上房屋的拆除,被告作出的《通知》《房屋拆迁通知书》等履行程序方式非合法方式,类似通知书已被行政复议予以撤销。
第二,政府如果实施强制行为,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并保障原告的其他权利。其中关于土地回收问题,被告提供的村民代表或者户代表的决议仅是土地收回程序的一部分,并不代表在此情况下被告可以实施强拆。行政强制行为的合法性,在本案中至少应当是征收补偿问题首先协商确定落实,强制行为依法定程序进行。本案中上述两条件均不具备,被告涉案行政强制行为程序违法。
最终,法院采纳冠领律师意见,作出判决:确认被告街道办针对原告房屋的强拆行为违法。
本案督导律师
周旭亮、任战敏
本案代理律师
孟君律师、李婧辉律师
胜诉判决书
撰稿:曾超超
类型:A 类稿
编辑:宗文纲
审稿:段主编
法务:刘悦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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