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宋某等人在浙江省慈溪市白沙路街道赖王村后赖王拥有自己的合法房产。有关单位以“北二环路东延综合改造拆迁二期工程”的名义要拆迁宋某等人的房屋。因拆迁项目涉嫌违法,且补偿安置极其不合理,宋某等人与拆迁单位未能达成一致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慈溪市人民政府下设的慈溪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办公室向慈溪市人民政府申请房屋拆迁行政裁决,慈溪市人民政府于是做出了《拆迁裁决书》。宋某等人认为该裁决书严重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但是受到了维持决定。走投无路之下,宋某等人委托周旭亮、任战敏律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周旭亮、任战敏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到达慈溪调查取证,向慈溪市人民政府申请信息公开,但是慈溪政府答复不存在为由予以拒绝,于是律师团队决定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慈溪政府履行公开义务。
同时,律师团队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慈溪市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拆迁裁决书》违法,并提出了事实和理由加以论证。为了向政府施加更大的诉讼压力,迫使其正视宋某等人合法的诉讼请求,律师团队同时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工程规划许可证和用地规划许可证违法。
Z终,在律师的不懈努力下,慈溪市人民政府执行的申请,主动与宋某等人就拆迁事宜协商,事情得到了圆满解决。
【办案团队】
督导律师:周旭亮、任战敏;
出庭律师:周旭亮、任战敏
【推荐理由】
纵观本案证据材料和诉讼过程,Z后能得到这样的结果实属不易。在行政机关的拆迁决定被确认合法的情况下,如何Z大化地维护委托人的利益,这是一个难题。幸运地是我们拥有周旭亮律师和任战敏律师。二位律师资历深厚,能力超群,面对这一看似无解的局面,他们发现行政部门在规划许可方面存在的不足,进而提起诉讼,给行政机关施加压力。本案的胜利也告诉后来者,提起行政诉讼并不只是为了获得胜诉判决,胜诉判决也不是维护利益的方案,在起诉的同时,协商调解同样重要,有时甚至能更高效地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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