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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才能让政府撤销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0-02-21 13:29 阅读:关键词:房屋拆迁律师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在依法征收公民房屋过程中,如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没有达成补偿协议的。征收补偿决定是政府拆除房屋必不可少的一道手续。冠领律所特拿出相关实际案例为各位当事人解答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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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冠领胜诉案例】

  开庭法院:湖北省某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况某;

  被告:湖北省某市人民政府。

  事由:重新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况某在湖北省某市拥有合法房屋用于经营汽车贸易生意,该房屋坐落在国有土地上,砖混结构,证件齐全。因相关建设项目2015年8月6日河北省某市政府对当事人况某的合法房屋下发了《征收补偿决定》,拿到《征收补偿决定书》的况某并没有像其他拆迁人一样高兴,自己四十一平方的门面房,却只评估到了两万多元一平方,加上过渡费、停产停业损失等一系列的费用一共九十五万,评估出的这九十五万元明显与况某心里的期待补偿相差悬殊,但是现在已经下发了《征收补偿协议》,立即向上级部门申请了行政复议,但是复议结果却是维持了某政府作出的补偿决定,况某瞬间不知所措,他明白,凭借自己一些不夯实的法律知识远远不能让相关部门撤销此决定书,况某思来想去找到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咨询了相关律师,当事人咨询过后认可了律师的专业程度,决定将此案件委托冠领拆迁律师代理,接受委托后,律师马上着手整理证据,书写起诉状等开庭所需的前期准备工作。

  本案于2016年10月18日在湖北省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充足的庭前准备工作让案件朝着预想的方向发展,法庭上律师本着为当事人负责的态度,与对方唇枪舌剑,寸步不让,针对对方出具的证据,冠领律师逐个提出质疑,最终,这场开庭以况某胜诉落下帷幕,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某政府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对被征收房屋重新作出《征收补偿决定书》。

  法庭就犹如战场,每一次开庭都是一场战斗,为了战斗的胜利,为了让当事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律师都会仔细准备,以“德才道术”谋胜诉,促“法制情理”之共赢。
  通过此案,我们总结当遇到征收时,房屋补偿不合理,又收到了征收补偿决定之时:1.要把握诉讼时效(一般为六个月)最关键,2.不要自己与征收方做正面冲突,3.寻求正规的做征地拆迁的律师代理诉讼(尤其是慎重找可以风险代理的律师代理)

 

撰稿:郭智琪
类型:A 类稿
编辑:侯学飞
审稿:段主编
法务:刘东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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