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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虞城县行政赔偿案例 -撤销一审行政赔偿判决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19-03-14 16:39 阅读:关键词:冠领律师事务所
  律师的作用并不仅仅是打官司,用好律师可以让你少打官司甚至不打官司,事先的规范和防范之重要性不言而喻。
  律师,是有资格与医生相提并论的一群人。医生妙手回春治病救人,律师悠游法律消灾解难;医生教人养生保健益寿延年,律师教人未雨绸缪防患未然。
  原告王某家住河南省虞城县大侯乡营盘乡韩楼村,在该村合法拥有住宅。因G343道路建设项目需要,王某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2017年8月,被告虞城县政府组织人员对王某的房屋进行拆迁,王某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被告拆迁其合法住宅的行为违法。此后,人民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求。原告持胜诉判决向商丘市中院请求判决相应的行政赔偿,被驳回。原告不服一审判决,在周旭亮律师的协助下向河南省高院上诉,2018年10月25日,河南省高院经过公开开庭审理认为,一审法院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遂做出裁定以下:撤销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豫14行赔初62号行政赔偿判决,并责令其重新审理。

  【本案说法】
  本案与其他几个案件类似,都是邻近村庄的房屋征收和拆迁,原告均为本本分分的农村村民,多数家庭只有一处住宅,并一直居住其中,如今政府拆迁,却尚未给予合理的拆迁安置补偿,对老实本分的农民而言无异于灭顶之灾,于是,该村村民历经千方百计,找到北京冠领拆迁律师事务所,律所为更好维护农民朋友的切身利益,特由周旭亮律师亲自出马,最终为农民朋友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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