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Z好的时代也是Z坏的时代!对于拆迁,原本大家都满怀期待,但是落实到拆迁办,往往就变了味,为了追求业绩,一味求快,导致拆迁手段层出不穷。
李某在安徽省蒙城县有合法房产,因为棚户区改造,李某所在房屋区域需要拆迁,但是因为安置补偿太低将导致李某生活水平直线下降。因此,一直没有签订安置补偿协议。2014年12月29日,安徽省蒙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出拆迁公告;2015年6月30日5时,李某还在睡梦中,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蒙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相关单位集结了数百名不明身份的人员,破门而入,将李某及家人拖出房间拘禁到宾馆,毫无尊严。李某及家人被拘禁期间,房子被拆迁。
看到这里,即使不懂法也知道这是侵犯合法权益!被如此毫无尊严的对待,李某没有懦弱,而是勇敢的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找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师任战敏之前,李某在北京考察了多家律所及律师,Z终还是选择了任战敏律师,因为专业。
任战敏律师认为,李某的房屋属于合法房屋,拆迁严重违法,违法者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在任战敏律师的势如破竹的攻势下,蒙城县政府败下阵来,Z终为李某赢得了胜诉!
针对拆迁案件,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台以后,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领域的行政拆迁已经废除。需要拆迁的,只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拆迁。
《条例》第27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在土地征收领域,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2011〕72号)中规定,不得违法实施征地拆迁。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96号)
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中纪办发[2011]8号)要求加大力度查处违法拆迁。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动用警力参与征地拆迁的,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15号)中也规定,对随意动用公安民警参与行政征地拆迁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党政领导的责任。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征地拆迁的方式、方法有多种。其中随意动用警力,停水、停电、阻断交通、“株连”、“偷拆”等方式已经被明令禁止。如果还存在拆迁行为,请您勇敢的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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