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发布了Z新国家土地督察工作要点,提出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这被称作国土部Z严厉的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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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严格保护被屡屡提上日程,继年初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之后,3月份国土部又发文安排了全年的土地重点工作,对于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的违法行为明确指出要进行打击。
《通知》规定,对于新上建设项目,在用地预审时就要严格把关,确保项目按照公布实施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核算征地补偿费用,足额列入概算。据此,这两项新标准的制订已与用地预审挂钩,并可能影响到其后的征地批复,逐渐由建议性规定向规定过渡。这两项标准的制订无疑将有利于被征地农民获取更加公平、合理、科学的征收补偿。
根据批准情况对预存的征地补偿款及时核算,多退少补。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类似于590号令的相关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2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这种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规范向城市国有土地靠拢的现象,无疑是有助于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补偿权益的。
《通知》明确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与用地审查报批相关,更进一步夯实了这一探索的实践基础,压缩了截留、挪用征地补偿安置费的空间。此外,《通知》还针对征地的法定程序作了细化规定,再次强调了批前“告知、确认、听证”程序的重要意义,对维护被征地农民知情权、参与权、申诉权和监督权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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