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收人面对不合理拆迁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维权,就是上法院打官司,但是打官司需要讲究证据,不然公所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也不好判,证据不足,会被撤诉,或者败诉。那么被征收人如何在打官司之前收集哪些证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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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权属证明文件、证件
在收到房屋征收的消息后,被征收人首先需要整理能证明被征收土地、房屋属于自己的证件。一般包括房产证、土地证、农村建房许可证或不动产登记证(将土地证和房产证合一)。如果房屋是经营性用房,还涉及到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及纳税凭证等证件。如果承租人租赁房屋的需要维权的需要保存好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记录。
如果被征收人发现自己的证件丢失,务必依照法律规定及时申请补办;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办理房产证、营业执照等证件,需要补办证件的,需要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了解补办程序和所需资料。
注意,对于2008年之前建的房子,当时政策没有要求一定必须办理的此类证件的,不能算违法建筑的。
二、行政部门征收公告等相关文件
注意收集当地公示的记载有征收决定,土地征收范围,补偿方案等内容的公示文件,用于证明自己房屋土地在拆迁范围内,证明征收决定或补偿方案存在哪些不合理之处。此类证件一般会张贴出来,可以拍照取证,或者到相关部门官方网站上找。
如果没有公开,根据《征收条例》的规定,可以申请公示,注意,如果被征收人举报相关部门不公开信息的,一定要保留好证据,包括举报时间,举报事由,处理结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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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房屋评估文件、评估报告
如果补偿评估结果不合理,可作为起诉证据。
根据《征收条例》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首先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如果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协商,或者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投票原则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
对于评估结果,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示,公示期间,被征收人有获得解释地权利。公示期满后,房屋征收部门应该向被征收人转交分户评估报告。如果没有参与选择评估机构,没有收到分户报告可以提出异议,要求复核。
四、征收拆迁补偿协议原件
拆迁补偿协议很重要,很多矛盾都是出在无法达成拆迁补偿协议上面,在签订补偿协议后,被征收人务必至少保留一份补偿协议的原件,作为后期维权的证据。
不能达成拆迁补偿协议的,要及时提出异议,如果收到《违建限期拆除通知书》也要保存好,有异议的及时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否则要注意房屋被拆迁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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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提前做好房屋内财产价值评估和记录
在征收开始后,以防突然被拆迁,需要提前做好屋内屋外环境、财产记录被征收人最好能提前对房屋周边环境、室内装修情况、一些大件财物的摆放等情况进行拍照录像。
此外,被征收人还应该对自己的财产进行一个清点和价值预估,最好能列出一份财产价值清单。被拆迁过程中,可以选择报警,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拍照取证。
编辑:侯学飞
撰稿:汪利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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