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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中,申请信息公开只需三步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19-11-13 15:58 阅读:关键词:拆迁补偿律师

  征地拆迁中,知情权是法律赋予被拆迁人的权利,政府信息公开在实现被拆迁人知情权的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那么,拆迁过程中如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维护被拆迁人的知情权,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告诉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其实只需三步。

土地征收补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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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步:找准主体

  申请信息公开就是你想知道什么,就向管这件事的哪个部门申请。如果您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这个行政机关负责公开也不要着急,受理申请的行政机构应该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第二步:写清申请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内容必须要明确,说清自己想要知道的事情。

  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都一定要写清楚。

  可以通过信件、数据电文等书面形式;如果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征地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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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步:记住申请日期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后,法律规定政府部门需要在一定时间内回复,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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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地拆迁中,作为被拆迁人,要求信息公开、保证自身知情权,对维护自身权益有重要意义。当然,实际申请信息公开是项专业工作,遇到的情况也可能比较复杂,此时委托专业律师处理才是最好的办法。
 

撰稿:曾超超
编辑:侯学飞
审稿:段主编
法务:刘东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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