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拆迁中补偿协议是重中之重,协议的内容如何确定?协议如何执行?违约如何救济?这些问题每一个都涉及到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本文结合经典案例为读者分析补偿协议相关问题。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问题联系删
案情简介
因杭长高速铁路建设需要,生活在江西省上饶市一个小村庄的朱某某遇到了拆迁,配合高铁建设的朱某某于2012年1月18日与镇政府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协议约定镇政府除支付拆迁补偿款外还应于2012年4月15日前将位于本村一块160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办理好建房审批所有手续)及一块180平方米的集体建设用地(办理好建房审批所有手续)交付给朱某某建房使用。
镇政府并没有如期在2012年4月15日前交付建房手续齐全的国有建设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以其超越职权为由认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关于交付土地的内容无效。此后朱某某经过多次协商无果后,决定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周楚强律师代理自己的案件。
经过深入沟通、仔细阅读案件材料、收集相关证据后,周楚强律师根据多年办案经验、分析案件具体问题,决定协助朱某某提起诉讼。经过庭审,最终得到法院的支持,判决镇政府赔偿未向朱某某交付国有建设用地及集体建设用地造成的损失160万元。
胜诉分析
补偿协议涉及到行政法、合同法等不同部门法问题,在签订协议时要确定对自身权利义务的处分。做好案件要从宏观角度分析每一条法律问题,并根据相关法律解决对应的问题。本案结合土地管理法与合同法,经过律师抽丝剥茧地分析,维护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问题联系删
冠领提示
高铁发展利国利民,但建设征收拆迁中可能会产生各种各样的纠纷。对于补偿协议一定要高度重视,里面的每一条条款都可能对自己的权益产生重大影响。如果遇到不合理不合法的情况,一定要及时的咨询专业律师,用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撰稿:李银磊
类型:B 类稿
编辑:侯学飞
审稿:段主编
法务:杨玲玉
上一篇:庭审过程推责任 行政行为终违法
下一篇:棚户区拆迁莫惊慌,寻求帮助得赔偿
拆迁问题 免费咨询
法律咨询电话: 400-8787-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