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土地征收时,被拆迁户会与拆迁方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但是不是每份拆迁协议就能随便签订,这其中隐藏着很多法律风险,因此,拆迁户在签订拆迁协议时,一定要看到下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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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征地公告
内容:拟征地公告,是指在征地行为依法报批前,当地的国土资源部门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这个公告是得知征地征收消息的第一步:征收不征收?征收范围在哪里?……都会详细的以文件形式展现出来。
权利:村民有申请听证的权利,村民向国土资源部门提出召开听证会,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举行,让老百姓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二、征收土地公告
内容:1、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2、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3、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4、 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权利:这个公告是必须让农民见到,不需要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征收土地公告至关重要,如果这一公告不存在,征地行为的合法性也就不复存在了。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三、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内容:1、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2、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3、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4、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5、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6、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权利: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后,村委会和被征地村民对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要求听证的,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举行听证会,根据被征地权利人的意见确需要修改政府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
四、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内容: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置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拆迁对于农民来说是一件大事,如果没有看到以上文件,就提前签订了相关的补偿合同,极有可能拿不到拆迁款。其实,在征地拆迁中,法律和政策对于百姓的权益维护有很好的保障措施,及时选择法律途径维权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撰稿:陈书文
编辑:侯学飞
审稿:段主编
法务:刘东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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