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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政府对拆迁中的临时安置过渡期是如何规定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0-03-16 10:14 阅读:关键词:房屋拆迁律师

  很多人都知道,被征收人所选的安置房基本上都不会是现房,安置房的建设往往需要很长一段时间,各地政府对拆迁中的临时安置过渡期是如何规定?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告诉你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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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情况下,临时过渡期限设定比较长,各地对过渡期限不一样。

  《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中的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临时安置期限自被征收人交付房屋之日起计算。调换房为多层的,临时安置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十四个月;调换房为高层的,临时安置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十六个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征收部门逾期未予交付房屋的,从逾期之月起,按照原规定标准的两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过渡期限为自被征收人搬迁之月起二十四个月;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为房屋征收范围内新建高层建筑的,过渡期限为自被征收人搬迁之月起三十六个月。过渡期限届满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交付用于产权调换房屋。过渡期限内的周转用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自行解决,也可以选择由房屋征收部门提供。

  前款规定的高层建筑,是指总层数十层以上的住宅建筑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二十四米的非住宅建筑。

  《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选择住宅房屋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承租人,其过渡期限内的临时安置方式,可以选择自行安排过渡用房,也可以选择由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周转用房。

  前款所称过渡期限是指自被征收人搬迁之月起至房屋征收部门交付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之月的期间。过渡期限不超过二十四个月,但用于产权调换住宅房屋为房屋征收范围内新建高层建筑的,过渡期限不超过三十六个月。

  《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多层楼房安置,约定临时安置过渡期不超过24个月;高层楼房安置,约定临时安置过渡期不超过36个月。

  实际过渡期限自被征收人移交被征收房屋之日起至产权调换房屋交付之日止。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出现,虽然会有一段时间影响征地拆迁以及被征收人维权,但是相信这种情况不会持续太久。如果当下被征收人遇到问题建议通过网络及时的咨询律师,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撰稿:陈书文
编辑:侯学飞
审稿:段主编
法务:刘东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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