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签约,又叫“预征收”或者“模拟征收”,起先仅见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如今许多集体建设用地的征收项目也用上了类似的办法。面对越来越常见的“预签约”,被征收人究竟该怎么办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其一,耳聪目明,及时获悉项目动向。
按常规,征收的启动标志应是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及补偿安置方案的征求意见。但“预签约”的项目本身是非常规的,因而被征收人切忌“一根筋”的等公告。一旦有人通知被征收人去“开会”,并在会上透露了相关“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整治”“旧城区(村)改建”“危旧房改造”等类似名义项目的信息,此时,被征收人就一定要开始着手了解征收情况并做维权的各项准备工作了,而不宜继续消极等待或在一旁无谓观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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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预签约”补偿不合理,应对策略就是“暂不签约”。
“暂不签约”不等于永远不签约当钉子户,这是两码事。事实上,“预签约”之所以能成功,就是因为其将原本置后的协商签约程序大幅“前提”至征收决定生效之前,以签约的比例作为征收决定生效与否的条件。
此时被征收人要谨记,无论被如何“宣传教育”,如果预签约协议中的补偿数额、标准咱不满意,那么就一定要坚决执行“暂不签约”的对策。不签约,你就不会被作为凑签约比例数字的基数,对人对己都可能是理性的选择。
其三,聘请律师要趁早。
被征收人一定要在正确妥善抵挡第一波签约浪潮之后及时委托专业征收维权律师,请律师出马协助制定一揽子维权方案。律师的专业技能与办案经验此时会发挥巨大的作用,为被征收人获取公平、合理的补偿创造协商、谈判的时间与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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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四,被拆迁人一定要团结。
“预签约”客观上容易导致“极少数”被征收人被孤立,不利于其依法维权。事实上对于大多数项目而言,达到规定的签约比例是不难实现的。此时剩下的少数被征收人,可能面临来自舆论、邻居的压力,但实际上少数人的合法权益也是应当依法保障的,而绝不应直接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直接牺牲掉。如果在“预签约”之前,被征收人之间能够多家商量、团结一致、避免各自为战,就再好不过了。
无论如何,对于“预签约”这种征收模式,被征收人都要积极、理性应对,千万不要迷迷糊糊签约,最后协议生效,却发现补偿不合理,悔之晚矣。
撰稿:曾超超
编辑:侯学飞
审稿:段主编
法务:杨玲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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