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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及维权途径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0-08-20 16:58 阅读:关键词:拆迁律师

  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引导下,如今农村的经济条件以及精神面貌均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可以说农民的日子越过越好,不少人也纷纷盖起了小洋房。而在发展新农村建设的同时,涉及到的拆迁问题也是越来越多。对于农民来说,农房可谓是立身之本,当下拆迁问题层出不穷,因此农民朋友一定要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便于合理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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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农村拆迁补偿标准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支付得补偿金一般包括: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周转补偿费;奖励性补偿费这几个方面,那补偿是以什么标准给与的呢?

  首先,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其次,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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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房屋拆迁维权途径

  遇到房屋拆迁,如果补偿不合理,我们通常可以用到这样一些维权方式。

  一是听证,在拟订补偿安置方案公开发布并征求意见时,我们可以申请听证,提出维权意见。

  二是评估报告复核和鉴定,在收到评估报表后,如果当事人对评估结果不满意的,可以申请10日内向房地产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三是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四是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房屋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五是信访,如果通过行政救济途径和法律救济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的,那么还可以通过信访来维权。建议大家选择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撰稿:刘
编辑:侯学飞
法务:刘东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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