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如何补偿,现在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这部法律的明文规定,但是对于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补偿办法,暂时没有法律予以规范,所以在冠领律师接待的咨询当中,有很多关于农村补偿的问题,今天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就来说一说在实践中宅基地补偿的一些办法。
农村土地补偿包括宅基地补偿和房屋补偿。因为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所有的,所以宅基地补偿是下发给村集体,由村集体统一分配给村民使用。而房屋是属于村民私人所有的,因此房屋的补偿是属于村民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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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补偿的方式
正如房屋的补偿有两种补偿方式,宅基地补偿也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货币补偿,一种是置换补偿。货币补偿也就是按照宅基地的面积,根据相关补偿的标准,直接补偿货币给被拆迁户。置换补偿就是在规划的安置区域按不同地价折换成面积对被拆迁户进行安置。
宅基地上房屋如何补偿
说到这个问题,首先要了解一个概念,也是很多被拆迁户经常会问到的问题,那就是什么叫重置成新价。房屋重置成新价是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并且在相同成新状态下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即根据房屋建设的时点评估出房屋的价格,然后再根据新旧情况,重新定价。举例说明,如果评估出房屋重建成本价为1000元,房屋为7成新,折其重置成新价就是700元。
了解了什么是重置成新价,那就能理解农村宅基地上房屋补偿的价格为什么是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和重置成新价决定的了。宅基地上房屋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重置成新价。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参照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综合确定,拆迁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经过合法批准,切不可超过控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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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附属物如何补偿
在农村生活过的人,都应该知道,每家每户的宅基地上都或多或少的有一些附属物,包括相关的建筑物,生活辅助的相关设施,树木果蔬等等。这些附属物都要进行补偿。但是这些附属物该如何补偿,国家并没有做出规定,所以需要对其进行评估。因此在跟拆迁方进行谈判的过程中,要注意这些附属物的补偿是不是合理。
关于农村拆迁,还有很多可探讨的问题,冠领律师也会在以后的文章当中陆续涉猎。冠领律师一直致力于为广大被拆迁户普法,希望能够为让更多的被拆迁户带来福利。也希望广大被拆迁户善于了解和学习拆迁相关的知识,以免在遇到征收的时候束手无策,也避免在拆迁当中调入拆迁方的圈套!
撰稿:马佳斌
编辑:侯学飞
法务:刘东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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