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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住宅拆迁怎么赔偿?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0-08-27 14:00 阅读:关键词: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随着城市的发展,许多老小区面临拆迁,居民们就不得不思考,自己的房子被拆了,得到的赔偿是不是合理的,有没有缺少的部分?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居民住宅拆迁是怎么赔偿的。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居民住宅拆迁怎么赔偿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问题联系删

  而,对城镇居民房屋的补偿方式是:

  (一)拆除居民个人所有的房屋的补偿。

  居民个人所有的房屋包括自住和出租的房屋,拆迁时的补偿方式可采取产权调换、作价补偿、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相结合形式的任一种。即由拆迁人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房屋评价标准,进行估价、补偿、注销产权,补偿费一次付给所有人,或者以相当的房屋与私房屋进行产权交换。

  (二拆除依法代管的私房补偿。

  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房地产管理机关(代管执行单位)对房屋现状作出勘验记录或拍照录像,并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房屋评价标准补偿,补偿费由房地产管理机关代为存入银行。

  (三)拆迁委托代管的私房补偿。

  除全权委托外,建设单位应当与委托人协商补偿方式和办理补偿有关手续。

  冠领律师提醒:公、私房的承租户(不论是单位还是个人),在拆迁承租房屋时,对他们不存在产权补偿问题。
 

撰稿:杜智君
编辑:侯学飞
法务:杨玲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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