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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不该签?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19-05-24 11:29 阅读:关键词:拆迁律师事务所

      Z近常常接到这样的当事人咨询:我刚刚跟拆迁办签了协议,但是,回家想了想,我觉得我们很划不来,我想反悔,还有机会争取更高的补偿吗?面对这样的问题,律师往往也很无奈,协议一签,就代表了你对补偿方案的认同,一旦认同了这个补偿,就算你认为你自己补偿再不合理,要想推翻重来,难度都极大了。为此,专业代理协议拆迁律师团告诉大家,以下协议不能随便签。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问题联系删

  一、“空白协议”不能签

  在征收拆迁的实践中,”空白协议”的签订比较常见。拆迁律师通过多年的拆迁代理经验发现:通常,会有村委会或者村集体里的相关工作人员和拆迁方的人员一起拿着空白协议上门找被征收人签字。当被征收人质疑为什么协议是空白的时候,这一行人通常会说:“相关程序还在审批,反正补偿不会少你的,你优先签了字就可以优先选房子或者有其他好处”;或者只要是被征收人提的条件都通通答应,前提是先把空白协议签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很多被征收人禁不住诱惑就把空白协议签了。

  所以,拆迁律师提醒大家,不管征收方说得如何天花乱坠,许以何种好处,绝对不要上当受骗,空白协议一定不能签!

  二、补偿不合理的协议不能签

  补偿合理与否,其衡量标准应是以市场价格为准。过低补偿不能签,当然,被征收人也不要漫天要价。而市场价格被征收人如果不好把握,可以周围邻居的补偿价格进行对比。如果你的补偿费用与周围邻居相差过大,那就很可能不合理了。

  但总体来说,补偿金额的确定是一个比较专业的问题,拆迁律师建议如果被征收人对补偿方案尚有疑问,先不要着急签字,必要时可以寻找一位专业律师来帮助您辨别!

  三、没有规定违约责任的协议不能签

  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是补偿协议里必须要有的内容。而所谓的违约责任不仅是针对被征收人,更要针对征收方。

  现实中,征收方经常会拿事先拟定好的格式协议给被征收人签字。这样的格式协议一般都没有对违约责任承担的相关条款规定。

  专业代理协议拆迁律师团在此告诫各位被拆迁人,规避责任的补偿协议一定不能签!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冠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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