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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如何整治大棚房?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1-03-06 11:50 阅读:关键词:冠领律师事务所

  行政机关整治大棚房应该区别需要拆除的和不需要拆除的。

  在农业大棚内违规建房、在农业园区内或耕地上建造的私人住房、违规改建大棚看护房应该进行有序地拆除。但对于农民自建自用房,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管理和服务用地,农村的宗教用地,殡葬用地和其他国家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用地,这些不在清理范畴之内的,不需要也不应该拆除。

  对于违建的大棚房,应该在一些必要的原则指导下进行妥善整治。

  1.应当尊重财产权

  大棚房是人们投入人力、物力建造的农用场所,只有首先承认并正视违法建筑之上存在财产权这一前提,才能针对违法建筑提出妥当的解决方案。

  2.应当遵守法治

  在认定和处理违法建筑时,遵守法治意味着要遵守以下两大法理原则:一是法不溯及既往原则,二是信赖保护原则。

  3.应当区别对待

  房屋征收中会遇到各种类型的违法建筑,这些违法建筑的形成原因各不相同,如果对所有违法建筑都采取“一刀切”的处理方法,显然是不合理的。只有针对不同建筑的具体情况,区别对待,采取相应的措施,宽严相济,才能充分保障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

  对于行政机关采取“一刀切”的形式拆除大棚房,并且不给于任何补偿的情形,大棚房主应当及时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的专长就是征地拆迁官司,多年来,接手了城市、农村房屋拆迁诉讼、农村土地征收维权诉讼、小产权房拆迁维权诉讼、违法建筑拆除救济诉讼、城中村改造维权诉讼、新农村建设拆迁维权诉讼、企业拆迁维权诉讼、涉拆刑事案件等各种复杂的拆迁案件。冠领擅长根据被拆迁户的特殊情况,量身定制诉讼方案,为每个被拆迁户提供全方位、专业化服务。以深厚的理论功底和卓越的辩论技巧,始终保持拆迁行业中的超高胜诉率。

撰稿:王   晨
编辑:宗文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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