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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亳州市崔某某胜诉某镇政府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19-01-29 16:05 阅读:关键词:冠领律师事务所
  【案情简介】
  原告崔某某对被告某镇政府提出的安置补偿协议不满意,认为其评估价格太低,有失公允故拒绝签署。被告镇政府在未与原告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即组织人员拆除房屋。崔某不服,向北京冠领房屋拆迁律师事务所的赵间东律师请求帮助。
  接受委托后,赵间东律师仔细查看了各项文书、证据后认为被告拆迁原告房屋严重违法,侵犯了原告的合法利益。在进行大量前期准备工作后,赵间东律师从专业的角度向法院提出四点理由:第一,被告拆迁原告房屋无任何职权依据;第二,原告房屋不具备拆迁的法定条件,不能对其实施拆迁;第三,被告的拆迁行为没有任何的法律依据和批文;第四,拆迁程序违法。
  法院在开庭之后,经过审理后认为赵间东律师的主张法律依据充分,证据充足。决定支持我方委托人的诉求,确定被告拆迁行为违法并承担本案受理费用。
  【办案团队】
  督导律师:周旭亮、任战敏;
  出庭律师:赵间东
  【推荐理由】
  在拆迁案件过程中,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未对补偿事宜达成协议时,拆迁人不能随意对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拆迁。拆迁行为人必须具有职权依据,拆迁行为必须符合法定条件。本案中,赵间东律师对事实把握准确,法律依据充分,圆满地维护了委托人合法利益。也谨以本案提醒广大群众在遇到拆迁问题时,要坚定法律信念,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必要时候及时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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