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一栋豪宅可能是每一个人都做过的一个梦,房子宽敞、装修精致,周边环境优美,生活惬意。接下来的这个案件里,被拆迁人就实现了这个梦,可惜好梦不长,很快就被机械的轰鸣声打断了。
罗先生一家兢兢业业,凭借着勤劳才智积攒起财富。2016年他将自己的老房子推倒,盖起了一栋4层的楼房,外形设计独特,用料讲究,周边正好是一处湿地,环境怡人。新楼建好后,看着这栋房子,对未来生活的设想涌上心头。他本来只打算简单做个精装就好,但看着房子越想越开心,索性多花点钱,奢侈一回,于是他就超预算在装修上花了更多的钱。
然而,到了2017年,该地要进行湿地公园建设,需要拆除罗先生的房屋。罗先生刚建好房子,还没过把瘾就要被拆除,自然十分郁闷,但更郁闷的是房子被认定为“违建”,虽然装修豪华,建造成本高,补偿却没有多少。
由于双方谈不拢补偿问题,2018年,拆迁方向罗先生下发了一纸公告,要求他在半个月时间内接受调查处理,逾期未接受调查处理,将报上级部门后依法予以拆迁。
罗先生未予理睬,认为对方不会拆迁自己的“豪宅”。
过了一段时间,拆迁方又下发了一纸督促公告要求罗先生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逾期未自行拆除的,报经上级部门批准后依法拆迁。
罗先生依然不理不睬,没过几天,拆迁方就拆迁了罗先生的房屋
眼见着自己的“豪宅”被拆,多年心血毁于一旦,罗先生决心讨个公道,于是他找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将拆迁方诉到法院。
庭审中,被告拆迁方辩称:违建事实认定清楚,拆除程序合法。理由是进行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规划许可证,未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建设。同时,使用土地进行建设,应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用地手续并得到批准。原告建设的房屋既未获得城乡建设规划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也未获得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用地许可,属于违法建筑,依法应予以拆除。在这之后己方曾要求原告将“违建”自行拆除,但原告并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在经过县政府批准后,己方才按照法定程序予以拆除。
冠领律师对方的辩解里找到漏洞,向法院阐明:被告虽然是在要求原告自行拆除未果后,才启动拆迁措施,但从实际来看从要求自行拆除到被告自己动手拆除,相隔时间低于法定异议期限,未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此外即使是违法建筑拆除也需要遵守法定程序,而案涉房屋只有一纸公告来认定为违建,违建认定程序也存在诸多不合法之处。
最终法院判决确认拆迁方拆迁行为违法,罗先生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又一次彰显了法律的威严。
撰稿:蒋 凯
类型:C 类稿
编辑:闫 慧
审稿:张主编
法务:杨玲玉
拆迁问题 免费咨询
法律咨询电话: 400-8787-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