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概要】
原告昆明高上高食品有限公司因其他行政一案不服被告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2013年2月1日作出《征地公告》向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昆明中院于2015年5月29日受理后,于2015年7月30日开庭审理此案。原告诉称,原告的厂房位于前卫西路旁,面积5000多平方米,被告以“昆明市西山区前卫街道办事处城中村改造第18号片区”项目的名义征收厂房所在土地,并以暴力手段违法拆毁原告的原厂房,侵犯了其合法权益。
【办案风采】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周旭亮律师、任战敏律师为本案原告高上高食品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案中,被告提出九组证据,证明其行政行为合法有据。对此原告两位律师并不认同。提出八组证据,证明其合法权利得到了侵犯,请求法院予以保障。经过激烈的庭审质证,最终二位律师为委托人赢得了诉讼。
【案件意义】
本案呈现出涉案时间跨度较大,牵扯范围较宽,案情复杂的特点,从1993年到2015年历经20多年,涉案土地面积近1600亩,涉案金额也以千万计。因此,行政机关一纸公文对于公民来说可能就是巨大的利益关系,在城镇化建设的过程中,如何保障公民法人的权利,需要行政机关及其缜密的权衡考量。当然法律是当事人维护自身权利的最后堡垒。Z后,本案法院践行了法律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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