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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田某某三人与被告姬某某、田某房屋继承纠纷一案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19-05-23 17:36 阅读:关键词:冠领律师事务所

  【案情简介】

  原告田某某三人起诉姬某、田某,请求分割被继承人王某的遗产不动产一处和存款若干。被告认为争议房屋不属于遗产,已经分割完毕。原告诉求明显不符合事实,故找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请求帮助。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周旭亮律师和任战敏律师在接受被告委托后,经过全面的分析审查,认为分房协议书中只是约定房屋的使用权归被继承人王某,而产权人已经变更为姬某,并且,两位律师深入了解后发现,是姬某某和拆迁部门签订安置买卖合同,其他家庭成员均无异议,相当于对当初分家事实的再次确认和重新分配。由此可知,被继承人王某去世以后,其对该涉案房屋的使用权自然消灭,产权应归姬某某所有。

  法院在开庭之后,经过审理后认为吴旭敏律师、律师的主张法律依据充分,证据充足。判决被继承人的股份由原告和被告田某按份分割,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为被告成功守住房子的所有权,并且合法的分割其他遗产。

  【办案团队】

  督导律师:周旭亮任战敏

  出庭律师:周旭、任战

  【推荐理由】

  本案虽然是民事中的继承案件,但是涉案房屋涉及到被拆迁时的安置房所有权问题。在本案中两位律师对案件的事实情况把握的非常全面、深入,对被分割人的使用权和被告的所有权认定十分准确清楚。不仅成功帮助被告保护了对房屋的所有权,还成功的分割了原告所掌握的被继承人财产应有的份额,圆满地解决当事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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