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周旭亮律师、任战敏律师,代理云南大理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案,经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胜诉!
刘先生等人是云南某村村民,在村里的土地上建有房屋。近年来,因水电站项目建设,当地进行征地移民。刘先生等十户村民为了解征收项目情况,向当地县政府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其公开征地批准文件、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房屋征收决定及公告、房屋征收赔偿方案,但县政府一直未予答复。十户村民认为,县政府的行为侵害了他们的知情权,遂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诉至法院。近日,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并作出判决:确认被告县政府未依照法定程序公开、答复已经获取、制作或者保存的涉案政府信息违法。
法庭上,被告县政府称:县政府已经依法主动公开了应公开的信息。在接到原告的信息公开申请之前,县政府已经对移民相关政策、法规等采用公开张贴及入户的方式进行了公开,针对移民安置方案,以“包保户”形式入户宣传。原告的知情权没有被侵害,其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获取信息,原告的诉讼属于不必要诉讼。
针对被告的抗辩意见,冠领律师指出:被告虽在原告申请信息公开之前或过程中,对移民相关政策、法规等,以“包保户”的形式入户进行宣传,但其行为并不符合信息公开的法定条件;被告对原告的信息公开申请不予答复,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终,冠领律师的意见获得法院支持。鉴于被告县政府在诉讼中,已经将其获取或者保存的涉案政府信息向原告依法公开或者答复,判决被告履行公开、答复职责已无实际意义,所以法院作出判决:确认被告未依照法定程序公开、答复已经获取、制作或者保存的涉案政府信息违法。
本案督导律师
周旭亮、任战敏
本案代理律师
周旭亮、任战敏
胜诉判决书
撰稿:曾超超
类型:A 类稿
编辑:宗文纲
审稿:董主编
法务:马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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