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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征收报批前被拆迁方需要了解哪些意见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19-06-21 17:31 阅读:关键词:冠领律师事务所

  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征地报批前,就可以开展告知、确认、听证工作了。遇到集体土地征收时,广大农民朋友要重视报批前的意见征询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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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阶段的工作,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有相似之处。自然资源部门应当与被征地农民共同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包括权属、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现状等事项。农民朋友要确保这些事项确实经过了调查,并且与土地情况相符,才可确认签字。

  在征地报批前,征收相关部门应当听取农民意见,并妥善解决合理要求。在此阶段,如果对调查结果或是补偿标准有异议,就要充分利用好规章赋予我们的听证权利。听证会上形成的意见汇总、听证笔录等文件,也要仔细阅读,确保其表达了被征地农民的意愿。切勿应征收方的要求,草率地签名确认各类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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