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居住的房屋按照用途主要可以划分为“住宅”和“商用”,但是在房屋拆迁补偿中有时会遇到这样一种情况,那就是“住改非”。
有的被拆迁人会问:“我的房子是临街的房子,自家用于商用,现在遇到拆迁,我能不能获得门面房的补偿?在有营业执照,手续齐全的情况下。拆迁办说不给补偿,合理么?
“住改非”遭遇拆迁到底有没有补偿呢?今天圣运律师和你聊聊这个问题。
首先了解下什么是“住改非”?
简单来说,“住改非”就是指国有土地或者集体所有的土地上的住宅,利用它们在沿街的地理位置优势,改变自己的住宅为商铺进行经营。
往往被拆迁房屋所有权证上标明的用途依然为住宅性质,但是也可以依法取得了营业执照等经营手续,税务登记证也有缴纳的记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曾做出过相关的规定:对拆迁范围内,产权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性用房的手续,各地可根据其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拆迁补偿。
并且《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三条中也明确规定:被征收房屋或者其类似房地产有经济效益的,应当选用收益评估法。
也就是说改变自己的住宅为商铺进行经营的房屋遭遇拆迁,一般而言也是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给予适当的拆迁补偿,具体的规定由地方制定。
住改非拆迁补偿到底怎么补?
在房屋征收拆迁时,由于各地区经济法发展水平不同,相关政策也并未统一,因此具体的补偿标准尚没有统一的规定,原则上需要考虑实际经营等情况给予相应的收益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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