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商铺被征收应得到哪些补偿?其实这样看是哪种情况
情况一,房子实际用于经营,并且房产证上房屋用途为商用。这种情况的商铺没有任何争议,具体补偿项目及计算方式如下:
1、房屋价值的补偿。
根据国务院590号令规定,有两种补偿方式:纯货币补偿,可参考周边同地段商铺的价格争取;产权置换,可按照房子实际面积去争取同地段最低拆一平还一平。
图片来源于冠领征收律师团队办案现场
2、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需要结合房子实际经营年限、营业收入综合停业限期等因素确定。具体有以下几种计算方法:
①由评估机构评估来定。
②按照生产经营效益等指标,结合相关的公式确定。例如北京市: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用于生产经营的非住宅房屋的月租金+月净利润×修正系数+员工月生活补助)×停产停业补偿期限。
③原则上按照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的百分比确定。例如上海市:因征收非居住房屋造成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标准,按照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的10%确定。
3、搬迁费及过渡费用补偿。
搬迁费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估算确定;过渡费用可结合具体过渡期限和每月租房费用确定。
情况二,房子实际用于经营,但是房产证上是住宅,就是通常所称的“住改非”。这种情况和真正的商铺还是有一定区别的。
实践中,这种情况,房屋价值的补偿不能直接按照商铺去争取,但实践中可以参考住宅和商铺之间的价格争取。其他补偿项目比如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费和过渡费可直接按照上述第一种情况中去主张。
撰稿:蒋 凯
编辑:侯学飞
法务:刘东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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