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地补偿的案件中,很多被征收人对补偿并不满意,经常会拒绝在补偿协议上签字,拆迁方也往往不会拿出很大的诚意来继续商讨补偿方案,随着时间推移,被拆迁人等到的不是拆迁方的诚意以及新的补偿方案,而是一纸《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
一直以来,说到房屋大家只关心会得到多少补偿,也因此引发了很多纠纷。近日,房屋征收最主要依据土地法迎来二次审议,对征地的一些内容作出了新的改变,更加完善了征地补偿标准。接下来,我们一起了解一下都有哪些改变:
常见的两种补偿方式
征收补偿通常都是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两种,现在增加了一种等价置换,就意味着被征收人可以在政府统一规划的区域内选择分配的商品房;另一种是给被征收人重新划拨宅基地的同时给予一定现金补偿,保障被征收人有资金重建房屋。
无房产证可以获得全额赔偿
农村的很多房屋由于各种原因都没有房屋产权证,因此,征收部门以没有房产权证明为由不给补偿,但是,现在有了很大改变。如代代相传的祖屋、符合当地规划要求的、城乡改造特殊时期建造的房屋,即使没有房产权证也可以获得补偿。
扩大征收补偿范围
之前被征收人只能获得房屋补偿,因为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不能获得补偿。但是现在被征收人既可以获得房屋补偿也可以获得宅基地补偿。除此之外,还可以获得房屋装修补偿、果园、菜园等补偿。
法律禁止的三种行为
法律明确规定,先征收后补偿行为、拆迁行为、征收不公示行为,所以,大家一定要明确,加以注意。
以上是对征收新规定的简单总结,新作出的这些规定均是在保障被征收人的利益。希望大家有所了解,在以后遇到类似问题可以提前做好应战准备,不至于被征收部门欺骗。若还有其他问题,请及时咨询专业拆迁律师,寻求律师的帮助,尽早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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