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媒体报道 > 行业新闻 > 正文内容

当征收拆迁遇到不可移动文物,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19-11-05 14:56 阅读:关键词:拆迁律师

  文物作为中华文化传承的载体,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和科研价值。因此,拆除一处文物造成的损失,是难以用金钱来衡量,而在中国城镇规划征地拆迁进程中,因为不够重视,偶有文物被拆除的事件发生,我国十分重视对文物的保护,2017年11月最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给各地征收拆迁等经济建设工作作出了明确的标准。

征收拆迁不可移动的文物

沁阳三蓬阁底层被拆除前(图片来源网络)

  第一、法律规定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范围。

  1、《文物保护法》第三条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了界定: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

  2、除了古代文物之外还要注意保护近现代重要的文物,包括不可移动文物。

  《文物保护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应该受到保护。

  3、除了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和个人所有的文物也应当保护,包括不可移动文物。

  《文物保护法》第六条规定,属于集体所有和私人所有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和祖传文物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文物,其所有权受法律保护。文物的所有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二、工程建设与文物保护如何协调。

  由于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我国《文物保护法》对在文物保护单位内进行建设工程行为作出了严格的规定。

  1、严禁在文物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

  《文物保护法》第十八条第二项规定: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

  2、建设选址避开不可移动文物;不能避开的实施原址保护;无法实施原址保护的报请批准。

  《文物保护法》第二十条前三项规定:建设工程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不可移动文物;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对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 实施原址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确定保护措施,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未经批准的,不得开工建设。无法实施原址保护,必须迁移异地保护或者拆除的,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迁移或者拆除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批准前须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不得拆除;需要迁移的,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

  3、不可移动文物已经全部毁坏的,应当实施遗址保护,不得在原址重建。但是,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原址重建的,需要报请相关部门批准。依据《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二条。

  可以看出,在历史文物保护范围内,原则上是不允许进行拆除、改造、建设的,地方经济建设不能破坏文物,在征收拆迁过程中,应该按照《文物保护法》规定,对不可移动文物尽量避开,不能避开的都需要报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已经毁坏的也要进行遗址保护。

撰稿:汪利娜
编辑:侯学飞
审稿:段主编
法务:刘东晓


标签:


相关案例 查看更多

立即咨询

>

联系我们

拆迁问题 免费咨询

  • 400 8787 666
  • 100052
  • 69576000@qq.com
  •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5层

法律咨询电话: 400-8787-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