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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划拨土地和出让土地的区别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19-11-05 14:17 阅读:关键词:拆迁律师事务所

  土地使用权是非常重要的一项权利,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是可以用于出资的,而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有很多,国有土地多数是出让取得的,那么国有土地划拨和出让的区别有哪些?

  首先,无论是国有划拨还是国有出让都是土地的流转;土地的性质都是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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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次,我们从几个方面认识一下出让和划拨的不同点。

  1.土地性质的定义

  在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分为出让和划拨;

  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划拨是指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在交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它属于行政行为,而非民事行为;在划拨时,一般不设定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但设定了一定的限定条件,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

  2、取得方式不同

  出让是商品房建设用地原则上应该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有偿方式取得,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而划拨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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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权利义务关系不同

  出让土地是一种独立的物权,使用权人具有法定范围内任意的处置权,如转让、出租和抵押等;划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的权利义务没有明确界定,使用权人在行使财产权利时要受所有权人的控制或干扰,还不能成为一种完全意义上的独立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第四十三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前款土地使用者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出让土地与划拨土地的区别之一为,出让土地使用人向国家支付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划拨土地使用人取得土地使用权为无偿取得。

  如上所述,出让土地使用人向国家支付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划拨土地使用人取得土地使用权为无偿取得,那么拆迁时就补偿来说最大的区别为划拨土地没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出让土地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偿。

  所以,在被划为拆迁范围又有相关证件的前提下,也要清楚国有划拨和出让的区别,合理争取补偿。
 

撰稿:龙艳艳
编辑:侯学飞
审稿:段主编
法务:杨玲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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