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媒体报道 > 行业新闻 > 正文内容

土地纠纷知多少 处理原则要抓牢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0-01-20 13:49 阅读:关键词:拆迁补偿律师

  时代千变万化,土地纠纷也是五花八门。如何在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里抓住主要矛盾,以下几点原则可要提前知晓了,总归八九不离十:

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

  1.一般土地纠纷案件必须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先由当地土地主管部门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时,才能按规定依照司法程序解决。未经行政调处的法院不予受理。

  2.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之前,任何一方面都不得改变土地现状,不得破坏土地上的附属物,不得影响生产和在有争议的土地上兴建建筑物和变更附着物。

  3.历史上已经达成有协议、协定,或已制定有乡规民约的,而这些协议、协定乡规民约并不违背国家法律、法令和国家的政策的,予以维护,不合理的部分可以进行适当调整。

  4.对过去因无偿占有或平调引起的纠纷应根据现行国家的政策,做具体分析。通过仔细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区别国家在各个阶段的方针、政策,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合理的处理意见,切忌用简单、武断、一概而论等解决办法。

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

  5.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争议未解决前,如无法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第五款的规定维持现状时,土地管理机关有权指定临时使用单位使用,以保护争议的土地,争议双方均须服从,不得借故破坏土地及其附属物,不得煽动群众闹事,或以其他非法手段强行占地。

  6.处理土地纠纷必须坚持维护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国家、集体的土地所有权,维护单位或公民个人的合法使用权。

 

撰稿:刘  洋
编辑:侯学飞
审稿:张主编
法务:刘东晓


标签:


相关案例 查看更多

立即咨询

>

联系我们

拆迁问题 免费咨询

  • 400 8787 666
  • 100052
  • 69576000@qq.com
  •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5层

法律咨询电话: 400-8787-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