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房屋拆迁还是土地征收,老百姓最头疼的问题就是这个补偿安置协议要不要签字?我签了字会不会有什么风险?这是因为以前有些被征收人稀里糊涂就在补偿安置协议上签了字,没有洞察到协议里暗藏玄机,结果一旦安置补偿不合理,就算找到律所寻求帮助,律师也只能无奈地摇摇头。
更有甚者,有些征收部门为了能用最低的成本完成任务,凭借信息不对称的优势,给对方设置“套路”,将被征收人引入设计好的“圈套”之中。所以,如果您也面临征收即将要签字的局面,那不妨就来听一听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见到过的有些征收方的那些“套路”。
一、口头承诺
被征收人第一眼看到补偿协议时,总会说:你这个补偿怎么这么低,我拒绝签字!这时候有些征收方就开始玩起“套路”。在协议之外,有些征收方也会承诺签字之后给你很多的好处,比如:你先签了字不要告诉别人,到时候分房子多分你一套,给你一些其他人没有的好处,并拿出一些虚假的东西引诱你上当。
面对这样的口头承诺,切记勿签字,天上不会掉馅饼,端正自己的态度,不要有占小便宜的心理。谨慎起见,有些征收方所有的承诺都一定要在协议上体现,否则就是空头支票!
二、空白协议
空白协议更是无论如何都不能签的! 空白协议意思就是有些征收方想怎么填就怎么填,到最后还很难说它是无效的。这样一来被征收人的合法权利没有任何保证。当对方把空白处书写的不合理,再去维权就变得非常困难,因为想把一个签过字的协议诉成无效难度很大。
三、上交协议
有时候协议上的内容写的清清楚楚,非常合理,被征收人也特别满意。然后拆迁方说:好了,过两天就把该有的补偿给你,这个协议我得上交审批一下,我们明天去拆房子,然后过几天你来领补偿。等到过几天你高高兴兴的去要补偿的时候,对方立马就跟换了个人一样问你有证据吗?这时你只能傻傻的发愣。这种“套路”不能不防,签过字的协议至少由有些征收方、被征收人一式两份分别持有,还要确保征收双方的权利义务在文本上没有差别和争议。若你手上连协议都没有,谈何维权?
四、逼迫搬迁
有些征收方或者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为了确保征收工作的快速进行,会使用很多非法手段,例如停水停电、堆放垃圾、堵塞道路等,导致被征收人无法正常生活。在这样的压力下,有人就会选择退缩。冠领律师提醒大家,这些手段都是非法的,你可以找专业的律师出面,起诉征收方要求恢复供水供电、疏通道路等,法律会支持你的合理要求。
以上就是有些征收方为了确保迅速签订协议常见的“套路”,所以大家看完这篇文章之后,要注意自己是否也碰到了这些做法。不仅自己要提高警惕性,也要及时跟家人沟通,避免家人被“骗签”,更要及时咨询专业征地补偿纠纷律师,避免误入圈套而后悔莫及。
撰稿:郭智琪
类型:C 类稿
编辑:侯学飞
审稿:张主编
法务:刘东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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