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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后是否还能合法维权呢?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0-01-22 14:41 阅读:关键词:拆迁纠纷律师

  说起拆迁,被拆迁人往往难以接受,可能是自己半辈子努力的结晶,也可能是祖祖辈辈的安家之处,更可能是维持全家生活的经济来源。在补偿不合理的情况下房屋被拆迁,谁都会痛心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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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8年,当事人潘某在贵州省某市承包三亩土地,用于建设养殖场,2016年10月18日,潘某得知因建设规划的需要,自己承包的土地将被征收。当地建设局对潘某的案涉土地进行了初步丈量,面积为752平方米。其后潘某并未拿到相关部门的拆迁补偿,反而等来了一封《拆除违法建设催告书》,文件中还明确告知潘某若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本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3个月内则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然而,2016年11月25日,在上述行政执法文书确定的起诉期限或复议期限尚未到期时,相关部门就把潘某的养殖场建筑拆迁了。潘某十分气愤,自己用合法手段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合法做生意,怎么忽然就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呢?潘某思来想去,最终决定请律师,拿起法律武器合法维权。

  此案于2017年2月4日在贵州省某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梳理案件,向法院提交了潘某身份证复印件;拆迁前、拆迁时、拆迁后的房屋照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件以及其他证据。看到这些证据后,被告相关办事处仍然认为自己的行政行为合法,也向法院提交了各种文件证据。

  等待判决的过程永远是难熬又期待的。潘某在接到判决书的那一刻马上致电律师报喜,法院判决某市政府于2016年11月25日对潘某的涉案房屋拆迁行为违法。历经几个月的审理终于有了公正的结果,潘某非常激动,他知道,案件的胜诉离不开律师的努力和自己的配合。

  法律维护的是公平和权利。如果您也深陷案件不知如何自救时,便要找到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维权的“援军”。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只要敢于站出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且能够找到专业人士提供帮助,就离得到公平的结果不远了。



撰稿:郭智琪
类型:A 类稿
编辑:侯学飞
审稿:张主编
法务:刘东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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