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口罩一盒售价500元,相当于每片10元,近日,北京华联超市上架的口罩引发网络争议,如此价格高昂的口罩,让人望而却步。
随后华联超市迅速作出回应,北京华联在微信公号上发布关于北京华联生活超市销售的荷兰进货口罩的定价说明。
华联在公告中解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为了尽快满足北京地区顾客对口罩的需求,北京华联集团分批次从多个国家采购口罩,本批次口罩为荷兰空运到北京的执行欧盟防护标准的口罩。
“因全球口罩价格上涨,加上国际运费、国际保险费、国内港杂费、通关代理费、门店运作等成本,本批次口罩售价实际为低于成本销售。但是为了服务那些急需口罩的顾客,我们将其推向市场。”华联称,因此批口罩包装为一盒50个,为避免拆包造成交叉污染,故顾客需按照整盒购买。鉴于货量有限,如确实急用,可考虑适量购买;如不急用,可以购买后期到货的口罩。
那么,华联超市是否构成哄抬物价的违法行为甚至犯罪呢?我国法律又是如何规定的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第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二)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三)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业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四)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五)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其次,依据《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 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面对哄抬物价的行为,政府可以采取的行动有很多,但是我国现在推行要建立法治政府,对于政府行为是法无授权不可为,政府采取相关行动也要有法可依,法律依据有什么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可以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一)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
(二)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
(三)立即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向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实施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
(四)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五)启用本级人民政府设置的财政预备费和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必要时调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
(六)组织公民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专长的人员提供服务;
(七)保障食品、饮用水、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八)依法从严惩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稳定市场价格,维护市场秩序;
(九)依法从严惩处哄抢财物、干扰破坏应急处置工作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治安;
(十)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
随后,北京市海淀区工商分局立即介入调查,“经现场检查核实,该口罩不构成价格违法行为。”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相关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海淀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今天到海淀万柳华联超市现场检查,调取了进货价和销售价记录,发现该商品为从荷兰进口的“mouthies”牌非医用口罩,这是首次进行销售,50只/盒,进货价为485元/盒,销售价格为500元/盒,因此不构成哄抬物价的价格违法行为。
我们现在依然处于疫情之中,全国范围内口罩奇缺,一罩难求是普遍现象,高价的口罩会不断出现,面对此种现象,不能一味的想当然认为对方就是哄抬物价,理性看待,相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疫情期间趁火打劫哄抬物价的商家,一定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撰稿:蒋 凯
类型:原 创
编辑:侯学飞
审稿:段主编
法务:杨玲玉
上一篇:农村自建房怎么建才合法?
拆迁问题 免费咨询
法律咨询电话: 400-8787-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