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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时如何避免被司法拆迁?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0-04-22 10:32 阅读:关键词:拆迁纠纷律师

  一些被征收人认为,只要自己不签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征收方就不能拆除自己的房屋。实际上,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它忽略了一种合法的拆迁方式——司法拆迁,即使不签协议,征收方还是可以通过司法拆迁将你的房屋合法拆除,那么作为被征收人,房屋征收时如何有效避免被司法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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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如何在初期避免司法拆迁?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可知,司法拆迁指的是房屋征收双方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就补偿协议达成一致,征收方依法作出相关补偿决定后,被征收方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并且在拆迁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市县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行为。

  有上述司法拆迁的定义可知,司法拆迁的实施必须要有三个前提,即(1)拆迁期限到期,且被征收方未搬迁;(2)被征收方并没有在规定期限内针对征收补偿决定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因此,若想避免司法拆迁,被征收方要保证自己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同时满足以上两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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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如果征收方已经申请司法拆迁,如何救济?

  如果被征收方由于消极维权,并没有及时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且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搬迁,此时可能将面临司法拆迁。此时我们需要等待法院对司法拆迁相关材料的审查结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可知,人民法院在审理司法拆迁行为时,需要相关材料审查此征收行为程序是否合法。该规定同时规定了司法拆迁不予执行的七项情形。

  在此过程中,被征收方不要坐以待毙,应当及时联系专业拆迁维权律师。在法院对上述材料和情形进行审查,调取相关证据,询问当事人、现场调查或者组织听证的过程中,专业拆迁律师会根据您在程序性事项中的相关权益阻止拆迁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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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若司法拆迁被法院批准,如何救济?

  在司法拆迁申请被法院批准后,拆迁已经势不可挡,此时被征收方应当查看其执行是否合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司法拆迁被法院批准后,一般由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在拆迁执行过程中,被征收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的相关规定,寻找拆迁过程中拆迁执行者的违法点。

  综上所述,被征收人在遇到司法拆迁时,应当结合具体案情进展,实施救济方案。对于较为复杂的情况,建议及时联系律师咨询求助,以免合法权益受损。
 

撰稿:曾超超
编辑:侯学飞
审稿:段主编
法务:刘东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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