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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两种常用维权方式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如何选择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0-04-27 16:27 阅读:关键词:拆迁纠纷律师

  在征地拆迁维权过程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可以说是采用最多的两种维权,但是实际上,被拆迁人对这两种维权方式可能并不了解。今天,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为您详细讲解这两种维权方式,在拆迁实践中如何进行选择以及他们的诉讼时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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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什么是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就是老百姓如果觉得某一个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可以向作出行政行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这个申请,就是向复议机关表达这样的意思:我觉得这个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合法性或者合理性有问题,我陈述一下我认为不合理不合法的理由,请你们(复议机关)对这个行政行为进行审查,看看是不是有问题。

  复议机关收到老百姓的申请后,就开始审查这个问题,最后要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告知老百姓审查的结果。

  通常,行政复议决定有3种结果:

  要么是告知这个行政行为是合法的,阐述一下合法的原因,然后维持这个行政行为;

  要么是确认这个行政行为确实违法或决定撤销或决定变更,如果是违法或者撤销,还要让行政机关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要么是让行政机关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它应该履行但却没有履行的法定职责。

  在拆迁过程中,如果老百姓对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对政府作出的补偿决定不服、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责令拆迁决定不服等等,都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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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什么是行政诉讼

  我国有3种诉讼类型,分别是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就是老百姓认为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就是我们通常说的打官司,行政诉讼就是老百姓和政府打官司。老百姓就是表达这个意思:我觉得行政机关不应该这样做,但是他们做了,这是不对的。你(人民法院)来给我们评评理,该怎么办,给个说法。

  当老百姓起诉了政府某一具体行政行为,立案后人民法院就会对被起诉的这个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

  通常,裁判的结果有这几种:

  要么是这个行政行为合法合理,判决维持(即驳回了老百姓的诉讼请求);

  要么是撤销或者部分撤销这个行政行为,有的还要让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要么是行政机关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要么是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判决变更;

  要么是确认被起诉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无效。

  在拆迁过程中,如果老百姓发现拆迁的前置性程序违法、拆迁的程序违法、在拆迁中政府各部门对企业进行的各项行政处罚的程序违法、在拆迁或者因拆迁造成财产和人身危险报警时公安机关不作为、政府通过暴力停水停电等手段进行拆迁等等情况时,都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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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复议或诉讼的选择

  看到这里,大部分人都会问,那维权的话到底是申请行政复议呢,还是提起行政诉讼?

  在同时属于复议和诉讼受案范围的前提下,这就要看被拆迁人和行政机关之间是否可以沟通。

  如果双方处在可以友好协商、谈判的平稳阶段,那么可以首选行政复议;如果行政机关的态度较为强硬,不存在任何谈判、协商的余地,那就可以果断提起行政诉讼了。

  4、复议和诉讼的期限问题

  前面讲到,被拆迁人可以通过复议或诉讼的方式维护权益,这是被拆迁人的权利。但权利的行使是有时间限制的,如果不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权利,权利就会消失。

  (1)申请行政复议

  当老百姓想申请行政复议,就要从自己知道这个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天数:要在60天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先复议再诉讼

  如果申请行政复议后,复议机关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复议决定,那老百姓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申请行政复议后对收到的复议决定不服,老百姓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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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直接提起诉讼

  当老百姓想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就要从自己知道行政机关作出了这个行政行为之日开始计算天数:6个月内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当期限被耽误

  如果因为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是自身的原因)耽误了期限,那么耽误的这段时间可以不算在期限里。

  一些特殊情况耽误了期限的,还可以在障碍消除后的十天内申请延长期限,由人民法院来决定是否准许延长。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法律赋予被拆迁人的维权手段,当您遭遇违法拆迁时,请记住及时行使自己的救济权利。但是要注意,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要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不要让期限限制您维权的脚步。
 

撰稿:曾超超
编辑:侯学飞
审稿:段主编
法务:刘东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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