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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这几类房屋是违建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0-04-27 16:56 阅读:关键词:拆迁律师

  随着国家号召新农村建设,道路畅通了,网络覆盖了,农村一改往日的旧貌,焕发新颜。很多人发现,农村的生活别有一番滋味,清静、悠闲。于是,一些城市居民想办法在农村买一套房子,也有不少外出务工的农民,把自己在农村的房子进行重建或改造。有些人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盖的房子已经不是单纯为了居住,仿古式、欧式、日式,在村中里异常扎眼。

  改善居住环境固然是好事,需要注意的是目前政府对农村的管理已经越来越健全,尤其是对一些违建房屋也开始有序清理。在这种形势下,如果对相关法律没有清晰的认识,很有可能出现自己辛辛苦苦建起来的房屋违法,被当作违建拆除的情况。所以为了使自己的心血不白白付出,在建房之前,要先留心一下什么样的房屋会被当做违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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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建房未获建设许可批准的

  2008年以前对农村房屋的管理比较宽松,新建、翻建比较随意,甚至找一个无人占据的地方就可以盖起房屋,而村委会一般也会默许,但这样的情况只存在于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农村土地资源不是很稀缺的时候。现在,《城乡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已经出台实施,到农村居住的需求越来越大,随意盖房子的现象在农村就很难再出现了。

  2008年我国开始实施《城乡规划法》后,不管城市还是农村建房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获得建设许可证才可以建设房屋,对于那些没有审批手续又建设在《城乡规划法》实施后的房屋,一般会当作违建处理。

  2.私自将用耕地转建设用地建房的

  耕地,是关乎国计民生的重要资源,我国连续十几年在年初出台的中央一号文件讲的都是农业问题。《土地管理法》第一条也写道: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从这一法条可以很明显地感受到国家对于耕地保护的坚决态度。

  而在《土地管理法》第三条规定,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从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可以看出,对于私自占用耕地违法建设房屋的行为,执法会非常严格,做到有违必查,有违必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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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超出宅基地使用证所载面积建造的房屋

  有些地区,政府会颁发给农民宅基地使用证,上面会标出宅基地的面积,但是由于家庭人口的增多或者出于其他考虑,有人在证上面积之外的地面建设房屋。这种房屋超出的部分一般会被认定为违建。在拆迁中,给与房屋超面积部分的补偿会很少甚至不补偿。所以,如果想在证外面积建房,要提前做好审批或者赶紧咨询建设单位,看是否能补办相关证件,不要等到违建认定的行政决定下达之后再行动。

  4. 超出标准面积的农田看护房

  我国有些地方地广人稀,人均耕地相对较多,比如西北、东北地区。这些地方村民的住房距离耕地较远,为了方便管理水利灌溉设施和照顾庄稼,有人会在农田旁边建造看护房。随着岁月的推移,对看护房不断改造,会出现看护房要比在村里的住房质量好的情况。这就涉及到违建的问题了。如果这样的看护房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看护房的面积标准,一般会允许存在;超出标准的,处理方式一般就是当作违建处理。如果是基本农田,一定会要求拆除,如果是农村的空置闲地,一般会以违反一户一宅的规定,要求跟村里已有的房子择一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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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是农村最常遇到的几类违建,如果您有其他情况,对自己的房屋性质自己又没法弄清楚,最好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看看自己的房屋是不是违建。
 

撰稿:蒋  凯
类型:C 类稿
编辑:侯学飞
审稿:张主编
法务:刘东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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