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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征收如何补偿?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0-04-30 14:38 阅读:关键词:拆迁律师事务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为了农村更好的未来,随之而来的就有土地征收和宅基地被征收的情况,农村宅基地被征收的项目越来越多,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我国对于宅基地的规定是比较严格的,违规违法获取的宅基地肯定是没有补偿的,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农村村民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宅基地的,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对农村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的征收安置补偿一般伴随着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按照被征收土地的用途给予补偿,补偿内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那么农村宅基地拆迁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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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的,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所以这部分的补偿属于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第二,关于宅基地征收补偿一般分为两种方式,一是货币补偿,另一种是给与一定的安置费用,在其他规划区内重新划一块宅基地或者安置小区内的安置房的置换补偿。宅基地上建有房屋的,房屋部分单独补偿,补偿价格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参照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具体的安置补偿标准要根据当地政府出台的相关标准来决定。第三,关于补偿标准,各项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按照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以适当增加安置补助费。

  总体来看,目前随着农村的不断变化和发展,征地问题是不可避免的,如果您那里被征收,要弄清楚各项标准是至关重要的,遇到拆迁问题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的拆迁律师。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撰稿:管玉倩
编辑:侯学飞
法务:刘东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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