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的院子情结从古流传自今,从未消失过。不论古人还是现代人,哪怕是用篱笆简单围一下都要有自己的院子。近几年为了改善城乡环境,很多地方的棚户区在政府主导下进行棚户区改造。在这些征收过程中,很多被征收人会听到一种说法空地没有建筑物不予补偿。“空地”遇到拆除能否获取补偿呢?下面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问题联系删
棚户区改造院落空地是否补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根据《土地管理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以及其他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因此,无论是集体土地的宅基地使用权,还是国有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都要对院落空地的土地使用权征收进行补偿。
棚户区改造院落空地补偿多少
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的补偿,应当符合公平补偿的立法精神,不应当低于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价格。
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文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规定的“适当补偿”“相应补偿”原则,应当本着公平补偿的立法精神,对于空地面积也应当按照不低于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的标准给予土地使用权人适当补偿。
基于上述规定,在执行棚户区改造拆迁中,有些拆迁方会想方设法压低补偿,最常见的手段就是该补偿的不补偿。认定空院没有建筑物,从表层表现来否定土地的价值,然后给极低的补偿甚至不补偿。如果遇到空院不补偿或者少补偿情形的,被拆迁人可以据理力争,争取合理补偿。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问题联系删
冠领提示
涉及各种原因不补偿或者少补偿的被拆迁人一定要谨慎,不要被所谓地方规定吓到,而应该冷静分析,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维护自己权益。
撰稿:李银磊
编辑:侯学飞
法务:杨玲玉
上一篇:农村动迁宅基地怎么算?
拆迁问题 免费咨询
法律咨询电话: 400-8787-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