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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拆迁补偿标准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0-08-11 14:29 阅读:关键词:房屋拆迁律师

  2020年1月1日,新的《土地管理法》正式开始实施,大家普遍比较关心新的土地管理法对自家产生的影响。因此,本文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就与大家分享农民朋友最关心的重要内容——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农村拆迁补偿标准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问题联系删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新《土地管理法》首次在法律上明确了土地征收补偿的基本原则是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一)一般农村自建房

  1、采取宅基地迁建安置,另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

  2、纯货币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宅基地地价。宅基地地价按照区片综合地价进行补偿。

  3、房屋置换,相同地段按照面积,拆多少补多少。

  举个例子:老王在本村里有个200平米的房子,如果拆迁的话,怎么补偿才是合理的呢?

  (1)重新给老王划一块宅基地,再给他足够的钱可以保证盖起200平米的房子;

  (2)简单粗暴给钱,总和=足够在本村盖200平米房子的价钱+当地宅基地地价;

  (3)给安置房,至少是相同地段200平米的房子。

农村拆迁补偿标准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问题联系删

  (二)在城市规划区内的房屋补偿标准

  集体土地上、被划入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房屋俗称为“城中村”。房屋所在的集体土地已经被纳入城市规划区的,房屋周边的房价已经城市化了,如果只按照农村集体土地的标准进行补偿,显然是无法保障被拆迁人的正常生活的,是不能保障被拆迁人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条第(2)款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由该条规定可知,如果房屋所在的土地已经被纳入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民朋友是可以要求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进行补偿的。
 

撰稿:马佳斌
编辑:侯学飞
法务:刘东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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