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工作的宋先生和妻子工作多年后,终于攒够了房子首付,加上双方父母的支援,宋先生在郊区买了套小两居,到了约定的交房时间,宋先生看房子没有问题便收房了,却没想到物业的一番操作让宋先生如鲠在喉,物业竟然让宋先生缴纳上半年的物业费,宋先生认为自己下半年才收房不应该交上半年物业费,双方争执不下,宋先生向北京卫视《法治进行时》栏目组求助。
宋先生:周律师您好,我想问一下物业让我交上半年没收房期间的物业费违法吗?我可以不交吗?
周旭亮律师:物业做法违法。物业费是房子交付后才由业主支付,否则应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缴纳。因此,物业的做法既不符合法律规定,也违反了公平原则。你可以拒绝支付上半年物业费,让开发商负担。
撰稿:冯 昱
类型:C 类稿
编辑:闫 慧
审稿:段主编
法务:杨玲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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