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一般是以货币补偿金额或者产权调换,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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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赔偿方式有两种:
第一种是现金赔偿,在搬迁的时候,村集体会签订一份合同。可以标注现金赔偿,在对房屋估价完成之后,会根据估价给予对应金额的赔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1、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2、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3、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第二种就是房屋赔偿,如果选择这种补偿方式,那么首先会对房屋和宅基地进行估价。然后对准备搬迁的新房进行估价,如果说原有房屋估价高于新房的价格,那么除了会赔偿一套房子之外,还会把多出的钱以现金的形式发给。但是如果说新房的价格比原有房屋的价格要高的话,就需要支付其中的差价才能住进新房。
撰稿:朱嘉琪
编辑:侯学飞
法务:杨玲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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