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部分群众认为非法占用土地没什么大事儿,其实不然,非法占用土地可能会带来严重法律后果。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现在为您讲解,什么是非法占地?非法占地将会怎么处理?
一、什么是非法占地?
未经法定程序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用土地的行为。中国土地由国家土地管理机关统一管理,使用土地均应依法定程序办理申请审批手续。经依法批准后,方能占用土地。凡是没有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占用土地的,都属于非法占地行为。
二、非法占地的情况有哪些?
1、未经批准占用土地,主要是指单位或个人未取得合法用地批准文件或未办理用地批准手续而违法占用土地进行建设。
2、采用欺骗手段骗取批准文件占用土地建设,主要指单位或个人占地建设虽然取得了用地批准手续,但批准手续是通过弄虚作假骗取的,不具备合法性,因此也属于违法占地。比如,某村民已有宅基地,却隐瞒情况伙同村干部出具没有宅基地的证明,骗取批准新的宅基地。
3、少批多占,主要是指超过批准的用地面积占用土地,多占的部分属于违法占地。
4、其他形式的违法占地,比如依法收回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违法占地论处;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还的;临时用地到期,拒不归还土地或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重建、扩建等。
三、非法占地会怎么处理?
非法占地属于违法行为,相关部门会对其进行依法处理,情节严重的还会追究刑事责任。不同情况的处理方式也会不同。那么,非法占地将会怎么处理呢?具体如下:
1、违法占用的土地为农用地的,责令退还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
2、违法占用的土地为建设用地或未利用地的,责令退还土地,可以并处罚款。对地上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由违法当事人与合法的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协商处置。其中,占用国有建设用地或国有未利用地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一并没收;违法占用建设用地涉及违反《城乡规划法》的,应当转交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处理。
3、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查处违法占地行为时,发现需要追究当事人及有关责任人员行政纪律责任,应当及时处理,本部门无权处理的,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应当依法及时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监察机关、任免机关。
4、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查处违法占地行为时,发现单位或者个人违法占用农用地,达到刑事追诉标准、涉嫌犯罪的,在调查终结后,应当依法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移送时已经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同时移送《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证据材料;移送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未作出行政处罚的,人民法院判决后,违法状态仍未消除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其中,人民法院已给予罚金处罚的,不再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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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杜智君
编辑:宗文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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