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地方都被划入了拆迁征收的范围,对于被划入拆迁征收范围内的人来说,最关注的莫过于拆迁安置补偿的相关问题,有哪些部门是法定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的制定者呢?被拆迁人又该如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一、拆迁时哪些部门有权力制定安置补偿方案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方案是由房屋征收部门拟定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论证。
二、被拆迁人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无论是集体土地征收拆迁合适国有土地征收拆迁,虽然在符合法定条件下拆或者不拆被拆迁人已经说了不算,但对于怎么补偿安置,法律还是赋予被拆迁人发言权的。既在当地拟定了补偿安置方案后,必须在征收范围内广泛粘贴,征求被拆迁人的意见,如果被拆迁人提出意见,当地还必须就收集意见的情况和修改的情况进行公告公示。在旧城改造项目中,如果有多数人不同意补偿方案,当地还必须召开听证会听取被拆迁人的意见。
由此冠领律师建议,被拆迁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如果当地没有主动公示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有权向拆迁工作人员索要。
2.如果发现有张贴的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一定要发动大家积极提出意见,甚至可以联合半数以上的被拆迁人签名要求召开听证会听取被拆迁人的意见。
3.主动要求公开公示收集到的意见情况和修改情况,并要求说明未修改的原因。
4.如果当地拒不履行以上义务,或者方案里有明显违法侵害被拆迁人利益的内容,那么被拆迁人一定要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对补偿方案进行司法审查。
拆迁补偿方案主要是围绕某一处拆迁之后,对被拆迁人作出相应补偿、安置的一种方案。当然,就算是制定出来了方案,也还需要经过市、县级人民政府的论证,同时还需要征求公众的意见。不可能说制定了拆迁补偿方案,那么就一锤定音,绝对是按照方案中的内容执行,毕竟制定的方案内容也有可能存在不合理、不合法的情况。
以上就是关于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相关问题,具体政策详见当地官方网站,若有相关法律问题,可向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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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魏苗苗
编辑:宗文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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