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是一位年纪60多岁,家住山东淄博市临淄区某街道的普通居民。2017年房屋所在地被划入征收范围,2019年6月6日,在未达成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当地街道办以拆违建的名义将王先生的房屋拆迁。王先生遂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诉讼维权。该案现审理终结,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确认临淄区下辖某街道办拆迁房屋的行为违法。
庭审中,被告临淄区下辖某街道办、区自然资源局均拒绝承认拆迁行为是自己所为;其次,因为该房屋没有任何审批手续,属于违建,拆除合法;最后,两被告都主张自己不是被告,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王先生的起诉。
但根据冠领律师代王先生向法院提交的《补偿安置方案》、房屋照片以及某街道办事处在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答辩状等证据,证明对方的辩词于法无据、与事实不符,更重要的是街道办在答辩状中承认自己实施了拆迁房屋的行为,而现在又一口否认,前后说法明显矛盾,辩词欠缺真实性。
冠领律师还进一步指出,原吿王先生的房屋及土地属于征收方的征收范围内,拆除行为是由被告做出,在拆迁前也没有履行法定告知程序,所以拆迁房屋的行为理应确认违法。
最终法院判决认为,确认区政府下辖街道办事处拆迁王先生房屋的行为违法。
案件督导律师
周旭亮
任战敏
案件承办律师
郑凌云
罗宝英
胜诉判决书
撰稿:蒋 凯
类型:A 类稿
编辑:闫 慧
审稿:张主编
法务:杨玲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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