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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宅基地住房《限期拆除决定书》违法拆迁胜诉?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0-11-18 11:25 阅读:关键词:冠领律师事务所

  我们经常收到当事人的咨询:“律师,我收到《限期拆除决定书》,怎么办?”“律师,我收到《限期拆除决定书》,不管它,可以吗?”关于收到《限期拆除决定书》会有什么后果,收到后该如何应对,很多当事人都比较迷惑,下面给您分享一个有关《限期拆除决定书》的案例。

  补偿没谈拢 收到限拆决定书

  党先生是陕西西安某村村民,在村里有一处合法宅基地。1996年至1998年期间,他在宅基地上建造了房屋。近两年,村子被划入征收拆迁范围,但是党先生认为补偿标准不合理,一直未与相关部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不久后,当地街道办自称接到群众举报信,称党先生的房屋属于“违建”,遂对党先生下达《限期拆除决定书》。

  这种情况下,假如党先生无动于衷,对《限期拆除决定书》不予理睬,您知道会有什么后果吗?是的,如果党先生在法定期限内,既不复议又不诉讼,街道办就可以启动催告、下达行政执行决定等后续程序,最终对党先生的房屋实施行政拆除。好在当事人党先生积极采取行动,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代理诉讼。

  律师据法力争 法院撤销限拆决定书

  法庭上,律师代理党先生指出被告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的违法点:程序违法。理由是在能够直接送达原告党先生的情况下,被告对多项文书采用了原告不在现场的“留置送达”,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原告根本没收到被告的《调查及勘验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限期拆除决定告知书》等文书,对原告的陈述申辩权未予以保障。

  除此之外,律师当庭说明被告作出限期拆除决定的真实目的,是“以拆违代征收”,执法目的明显不当。法庭最终采纳律师意见,作出判决:撤销被告街道办作出的《限期拆除决定书》。

  收到《限期拆除决定书》既不要慌,也不要置之不理

  通过上述案例,我们可以看出,收到《限期拆除决定书》,首先要聘请律师找到该决定书的违法点。例如,作出决定书的机关是否有主体资格,决定书作出前是否告知当事人,决定书的作出程序以及内容是否合法,是否被依法送达等等。

  其次,根据《行政强制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行政机关的违法点可以进行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阻却行政执行的到来。若房子已经被拆除,也应当起诉确认《限期拆除决定书》违法,为后续的追索补偿提供依据,扭转维权的被动局面。需要注意的是,起诉期限仅有短短的6个月,您可千万别置之不理,错过维权时机,终将追悔莫及。




本文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

撰稿:曾超超
类型:B 类稿
   编辑:闫 慧
审稿:张冠彬
法务:杨玲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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