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增华、陆锡佗因“陆庄村新建农村集中区”建设的原因,其拥有的合法房产面临拆迁。2013年11月15日向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公开“陆庄村新建农村集中区”项目的立项批准文件,但其未给予任何答复。后二人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周旭亮律师以灌云县发改委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被告信息不公开行为违法,并责令其限期进行公开。Z终获得了连云港海州区人民法院做出的胜诉判决,判决其不公开行为违法,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对原告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履行信息公开职责。该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办案风采】
北京冠领房屋拆迁律师事务所周旭亮律师作为行政诉讼的金牌律师,在接受原告委托后,积极了解、分析案情,同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规定进行了立法理解,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代理意见。周旭亮律师在起诉状中提出,发改委对公开申请没有按照申请人要求的方式予以提供,属于行政不作为,要求发改委限期以要求的形式予以公开。周律师对法条的理解十分深入,很快就抓到了发改委非书面、邮寄的公开方式,侵犯了原告的知情权,Z终获得了如望所判的胜诉判决。
【案件意义】
公民知情权是不可侵犯的宪法权利,每个行政相对人都有权申请公开与自身利益相关的政府信息。该案的原告因无法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提起诉讼,Z后获得了胜诉,无疑是民告官的典型案例。保障了原告的知情权,使其可以对房屋拆迁建设项目的立项批准文件的合法性以及效力进行监督,以此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对于行政机关而言,更有必要加强对法律规定的理解,才能按照法律规定依法行政,避免出现工作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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