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5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发布了关于武深高速公路始兴联络线建设项目用地批复。在批复中指出:
一、同意武深高速公路始兴联络线建设项目使用183.7158公顷建设用地,即同意该市始兴县将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169.2756公顷(其中耕地62.8701公顷,含永久基本农田56.8631公顷)、未利用地6.136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另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0.0468公顷;同意将国有农用地6.3382公顷(其中耕地0.1848公顷,含永久基本农田0.1562公顷)、未利用地1.897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另同意使用国有建设用地0.0206公顷。上述183.7158公顷用地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供地方案中的供地方式依法依规供应,并督促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时划拨土地,其中经营性用地以出让方式供地。
二、请韶关市市人民政府督促始兴县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
三、请韶关市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补充耕地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认真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督促始兴县人民政府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将永久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履行复垦义务。
四、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对于以上批复解读征地方面的法律要点。
对于此项目要征收,我们先考虑的是被拆迁人安置的问题,那么,各地征收补偿项目又不同,我们为大家解读一下,广东省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相关补偿标准有哪些?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对于征收补偿的规定:
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其次,韶关市始兴县具体补偿标准如下图:
(韶关市征收补偿标准-图一)
(韶关市征收补偿标准-图二)
(韶关市征收补偿标准-图三)
最后,本项目所在地韶关市始兴县具体补偿标准如下图:
(韶关市始兴县征收补偿标准)
以上就是为大家普及的此项目征收补偿标准,另外,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时,切记不要随意签订征收部门发放的空白协议等文件,也不要硬碰硬导致不必要的损失,一定要咨询专业的律师进行维权争取合理的补偿款。若您还有其他法律相关的问题,可及时向我们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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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吕金孺
类型:C 类稿
编辑:宗文纲
审稿:段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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