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还是集体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征收补偿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都是拆迁补偿标准Z细节化的确定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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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七条规定,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也就是说,在征补方案作出后,主管部门就应当依法将征补方案向被征收人进行公告,被拆迁人朋友们要密切关注相关公告,仔细阅读了解征补方案内容,结合地方相关规定政策,确定自己面临的拆迁项目的具体补偿标准,在该标准的基础上计算确定大致的补偿数额。
冠领专业拆迁律师提醒被拆迁人需注意的细节:根据我国《立法法》对法律位阶的规定,下位法不得违反上位法,地方政府在制定征地拆迁相关法规规定时,不能与《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的规定相抵触。
如果被拆迁人依据地方规定和征补方案计算确定的拆迁补偿数额偏低市场价位的,并不完全排除征补方案的内容有问题的可能。如果被拆迁人发现补偿方案有蹊跷,一定要D1时间向专业拆迁纠纷律师咨询,找出问题在哪里,及早将拆迁侵权风险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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