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程序的重要性,冠领拆迁律师一直在反复强调。而在实际征收拆迁过程中,评估结果对拆迁补偿数额的确定,也起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作用。因此,被拆迁人需要从实地勘察记录和评估报告两个方面入手严格为自己把关。
在依法确认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安排估价师进行实地勘察时,被拆迁人一定要积极配合,主动提供价值评估所需要的资料并帮助说明情况,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前,一定要确认记录统计的房屋财产情况没有遗漏和错误;如果查勘记录有错漏,被拆迁人一定要指出并要求估价师修改,估价师不修改调整的,被拆迁人有权拒绝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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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做出后,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相关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示,由估价师对初步分户评估结果进行现场说明解释,被拆迁人发现评估报告中有错误的可以指出,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修正。
对于评估结果已无错漏的,被拆迁人可以将其作为确定拆迁补偿数额的重要定价依据,拆迁方给出的拆迁补偿数额应当在被征收房屋财产评估价值的基础上,结合地方政府确定的奖励和补贴政策计算确定。
Z后,实际拆迁过程中,补偿数额并不是确定的数字,而是依谈判效果不同而存在弹性的价格区间。被拆迁人可以通过自己的谈判技巧和专业法律操作,显著有效地将补偿数额到合法区间内的Z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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